袁家边村市民学校教学记录 8月3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09 浏览量:335次
袁家边村市民学校教学记录 8月3日
时间:2014年8月3日 地点:袁家边村市民学校
主持人:王健 记录人:杨启欢
培训活动主题: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教育培训(讲座)
培训活动内容:
(一)公共安全隐患
1.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围墙有严重破裂、损坏的;
2.桥梁的桥墩、护栏等设施有严重受损、缺失的;
3.道路、公共建筑等附近山体滑坡或有滑坡趋势的;
4.其他容易造成人员重大伤害的公共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隐患
1.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偷偷生产的企业;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4对有不安全预兆或者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6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放置重物,或者在架空管线垂直投影5米内堆放杂物的;
7.在地下管线上方搭盖临时房屋的;
8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探、挖掘施工的;
9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的:
10管线有不明汽(液)体滞漏的;
11在靠近管线的地方使用明火的;
12其他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㈢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
1.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6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7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8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9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10.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1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12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13.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14员工集体宿舍(住宿3人以上)与生产、储存场所设置在同统一建筑物内的;
15擅自将高层商住楼的住宅改建成为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幼儿园、旅馆.KTV、游艺室、足浴城、美容院等);
16.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问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17.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18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9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20其他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隐患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培训小结:
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教育工作,积极推广“人人享受安全,人人享受健康”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发挥社会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事故与伤害,改善社区安全状况,提升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居民的安全度及健康质量,使居民真正享受到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所带来的实惠,与居民携手共建安全,创美好家园,保一方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