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慈善协会: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量:250次
区慈善协会: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
6月22日,区慈善协会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教育培训,为全区管理部门和慈善机构人员宣讲普法专门课,袁家边居民学校组织分站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陈文华教授从慈善法基本框架,创新与问题到应对措施。基金会的管理全面讲解;
蒋勇教授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的背景,相关条款以及落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制定慈善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卜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发展成果共享,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创新慈善事业制度,发挥慈善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力量,为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制定慈善法,是打羸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制定慈善法,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制定慈善法,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慈善事业,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美德的传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制定慈善法,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力量。
一、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1、扶贫、济困;
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二、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通过培训学习大家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有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