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边村市民学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浏览量:236次
袁家边村市民学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为了当前第十一届社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8日上午,袁家边村市民学校组织村民代表及两村干部40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校长王健带领大家共同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通过学习让全体学员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每一个具有选举权的村民的政治权利,因此,每一选民都应当珍惜并行使好自己的权利,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深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