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量:2726次
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1、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各社区市民学校的办学活动,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2、各级办学均要以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社区为宗旨,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设置教学内容。 3、所有培训班开班前,必须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详细的课程师资安排表。各社区市民学校在培训班开班前要把教学大纲、计划等上报社区教育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所有收费的培训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操作。 5、培训班所聘教师要确有专长,能胜任教学任务,对长期聘用的专业教师要建立监督、检查、评价机制。 6、各期培训班除上课教师外,要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学员的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 7、所有培训班要以质量为生命,讲求实效。专业技能培训要注重学员实际操作能力训练。 8、培训结束,要组织相应的考试,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考试成绩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的技术等级证书。
(二)学籍管理
1、凡参加社区教育中心各级各类培训的学员入学前需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经审核后方可取得学籍。 2、学籍是学员接受培训的依据,主要记载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及相关考核成绩,所有学员学籍归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管理存档。 3、学员学习中途无故缺席达1/2总学时者或有严重违反学员守则行为者,中心有权取消其学籍。 4、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内可继续参加同科目考试,合格后准予结业并颁发相关证书。
(三)教研活动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教学研讨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三次。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探讨讲课的重点和难点,组织试讲,观摩示范,增强讲课的说服力、感染力。
3.研讨活动后,及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质量的评价,调整教学方法,提高讲课水平。
4.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5、要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领导和各方面对教育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社区教育管理。
6、培训后及时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调查要有详细记载,定期将调查情况整理反馈给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