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中心财务与财产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量:2571次
社区教育中心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社区教育中心的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
2、中心每学年初应编造收支预算,年终做出决算,中心收支计划应本着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略有结余,年收支情况应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汇报,听取审议。
3、购置物品需经部门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报销要符合财务手续。
4、中心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审计。
(二)财产管理制度
1、社区教育中心的所有财物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置时间、造价、使用和保管人。
2、明确分配归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使用者要科学合理地使用、维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要酌情赔偿。
3、消耗性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高效节约为原则,尽量节省办公经费。
4、办公用品添置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同意所方可采购,采购与验收分人负责,验收要做到钱物相符。
5、中心专用教室及教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租用或借用其他单位的教学场所也要专人负责财物安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