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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独立性的培养探析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9    浏览量:548次

幼儿独立性的培养探析

从幼儿好动的特点出发,放手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以培养其自理能力和独立做事的能力。好动对幼儿来说是必然的,又是必需的,而且随着幼儿自我意识的萌生和肌体“粗动作”、“精细动作”的进一步发展,心理能力的提高,独立愿望更强烈,什么都要“我自己”。如果适时因势利导,放手让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从旁支持,鼓励与帮助,那么,不但可以让幼儿在反反复复做的过程中感到独立性需要得到满足的快乐,而且幼儿的独立性也得到良好发展。革命教育家恽代英就主张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应“任其自由而立子背后,以适当之指导。”并称兼顾这两方面,可以说是幼儿教育最重要之“金科玉律”。因此,在幼儿做事时,家长应把握好“力所能及”和“安全”以外,剩下的就是真心实意的引导、鼓励、帮助、认可、赞许,要让幼儿感到“我行”,这是他独立性发展的外在动力。利用幼儿好奇好问的特点,启发幼儿多思考,多提问、多尝试,以培养幼儿独立思维的能力。

启发幼儿独立思考。好奇好问是孩子的天性,儿童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好奇好问是学问之门径”,是父母和老师“施教的钥匙”。对幼儿来说,好奇好问是启迪知识的关键,它在教育上的价值就在于以此可以鼓励、启发幼儿动脑筋去探索、去思考、去寻求答案。正像陈鹤琴先生所说:“凡是儿童能够想的,应让他自己去想”。遵循这样的原则,就能很好的培养幼儿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对幼儿的好奇好问置之不理,或牵强附会,否则会影响其思考的积极性或搅乱幼儿的思想。

鼓励幼儿畅所欲言。幼儿问题多,这是好事。不提问的幼儿是不正常的,家长应鼓励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畅所欲言,坚持听他讲完,并给予恰当的评价,巧妙地引导,用讨论的方式让幼儿明白他所提出问题的道理。调查发现,在民主平等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其思维一般比较活跃,敢想敢说,分析透彻,不易受人暗示。相反,在家长制关系下长大的孩子,往往思维呆板,不敢也提不出新观点,而是看家长的脸色行事,易受暗示而从众,或者动摇于各种见解之间,这就影响幼儿坚持性、自制能力的发展,从而影响其独立品质的性格。

支持幼儿多尝试。幼儿是在尝试错误的过程中成长的,家长应该善待幼儿的一些差错。幼儿最初的直观行动思维方式是尝试错误,其活动过程主要是靠具体动作而展开的,而且有许多无效的多余动作,在行动之前,无预定目的,也不可能预见后果,所以常出现混乱的尝试错误现象。因此家长不能用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幼儿,通过正确引导,幼儿能够在不断出错的过程中得以完善的发展。如果家长这也不准做,那也不准动,就会使幼儿失去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一味指责、惩罚,会让幼儿心理受到伤害,产生自我否定的心理定势,就像南宋教育家朱熹说的那样:“而今自小失了,要填补,实是难。”创造机会,让孩子自己拿主意、作决定,培养幼儿的自我抉择能力。

自我抉择能力也是独立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2-3岁的孩子就已有了自己的主意,与家长意志不同时会说“不”。能掌握“我”字,这表明幼儿意识到自己是各种行动和心理活动的主体。因此,在同幼儿出去玩时,不妨问他“今天我们去哪儿?去做什么?怎么去?”等,让他自己做的选择,逐步让他学会怎样做决定。多提供机会让孩子对适合他的年龄和理解能力的事做出判断和选择,让幼儿在大量的行为结果的反馈中认识自己选择和判断的正确性,从而锻炼幼儿拿主意、作决定的能力。注重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从某种程度上说,幼儿的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尤其是听觉、视觉、触觉及运动机能的综合协调性较差,对事物的方向性和空间位置把握不准,同时幼儿肌肉组织虽有一定发展但不完善,手和腿部的力量小,加之小脑的平衡功能发育较晚,不能正确地判断其深度,又因幼儿好奇心强,对周围事物的危险因素缺乏认识,还不愿意受大人的保护,因而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但是家长过分的帮助照顾或一味指责惩罚都不利于幼儿独立性的健康发展。正确做法应该是:首先,消除安全隐患,利用模拟显示、讲故事、看图画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其次,教会自我保护方法。再次,加强体能训练。同时避免采取恐吓手段,以免幼儿形成胆小怕事,畏缩不前的性格。

综上所述,孩子总要长大的,而且没有人能替代他成长,未来的路要靠他自己去走,应该让孩子学会“自己走路”,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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